警告!故意遮挡消火栓!

政务   2024-12-26 16:38   陕西  


曝光!

故意遮挡消火栓

你知道吗?

私自遮挡消防栓涉嫌违法


近日

 西咸消防在开展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

西咸新区一公司2号库2分区南侧

一处室内消火栓被围栏圈占

存在遮挡消火栓的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决定给予该公司王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绝不容半点疏忽!

消火栓是室外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

无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行为

属于违法!

消火栓被遮挡不能被及时发现

极有可能延误最佳灭火时机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消防栓与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若发现身边存在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欢迎群众及时举报

隐患举报电话:12345




来源:全媒体中心  空港大队

编辑:李秀秀

校对:程蛟卓           

审核:韩   梅            

投稿邮箱:3052358476@qq.com


西咸新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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