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私自遮挡消防栓涉嫌违法
近日
西咸消防在开展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
西咸新区一公司2号库2分区南侧
一处室内消火栓被围栏圈占
存在遮挡消火栓的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决定给予该公司王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绝不容半点疏忽!
消火栓是室外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
无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行为
属于违法!
消火栓被遮挡不能被及时发现
极有可能延误最佳灭火时机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消防栓与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若发现身边存在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欢迎群众及时举报
隐患举报电话:12345
来源:全媒体中心 空港大队
编辑:李秀秀
校对:程蛟卓
审核:韩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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