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难找,车难停
往消防通道上挤一挤,占一占
只挤一点,就一点……
消防通道越变越“瘦”
阻挡的却是救火救人的生命通道
为坚决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市消防救援局持续加大对全市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倡导文明交通,为生命让行,全面营造“遵守交规、重视消防”的社会安全氛围。
现就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停车。
时间:2024年7月21日 地点:会理市佳福综合市场
会理消防呼吁
各位市民,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请自觉抵制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行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广大市民在生活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问
答
消防车通道是指发生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通道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通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火灾时堵塞道路。
问
答
消防车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随意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用,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
问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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