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公示《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现将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