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储能新规!
科技
2025-01-01 23:58
北京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启用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加强储能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浙江省能源局组织省电力公司建设了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平台域名:https://pess.esgcc.com.cn/cloud-platform-zj,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行。通知要求:浙江省所有存量与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均需在平台上完成法人认证与项目注册。其中:存量用户侧储能项目于12月31日前在平台完成项目注册及信息审核。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依据《管理办法》与《技术导则》在并网前完成平台注册及其他并网前置手续。存量聚合平台需填报信息表(附件4)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注册地能源主管部门,由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pess@sgdt.sgcc.com.cn,后续新建聚合平台自行发送至邮箱。浙江省电力公司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筛选用户可能配置储能的清单,各地供电企业要结合用电检查周期校验等现场工作对储能项目清单做好排查,实现计量装置“应装尽装”、管理平台“应接尽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储能项目应及时协调处理。各设区市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引导储能项目接入管理平台。开展通报晾晒。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按时间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标对表抓进度,省能源局定期对各市平台接入完成率进行定期通报晾晒。各市平台接入完成情况将作为省级新型储能年度建设计划中项目增补的重要评判因素。存量或新建项目建而不报、逃避监管或无故拒不接入平台的,经核实,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纳入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与信用能源系统衔接,停止受理相关企业储能项目纳规(计划)申请。目前,平台仅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注册与数据接入,电网侧与电源侧储能项目接入计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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