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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车主、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伤亡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了保证您交通出行时生命财产安全, 定南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驱动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泛指用于代步的非国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无牌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只允许在公园、旅游景区等封闭区域内使用;
二、市场销售的部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牌证,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请您在购买此类车辆前,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在“政务服务大厅”、“车辆生产准入”项目下查询相关车辆型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准入许可。
二、驾驶电动三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D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C2及C2以上驾驶证;
三、任何无牌车辆不能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害人害己。
四、购买三、四轮电动车,应购买能登记上牌的,可以委托商家代办上牌;如遇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就可上路行驶”虚假宣传导致您购买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可拨打12315举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驾乘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同时,坚决抵制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随意掉头转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定南交警
本站法律顾问 / 江西南芳律师
事务所 137-6398-9805 曾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