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人要飞出去了”
“那个力度人力根本无法控制”
“头快砸玻璃的那一刻被拽回来了”
“那一刻我感觉看见自己太奶了!”
同样的事故结果却不一样
竟然是因为它
没错它就是“安全带”
让我们来看看“系与不系”
区别究竟有多大
2024年5月18日,马某阳驾驶鲁ME****号重型半挂
牵引车沿疏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时,与沿郝家沟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朋驾驶的鲁MZ****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朋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来源于“山东交警”)
本次事故当事人未系安全带,事故发生时,小型轿车驾驶员重重磕碰在方向盘上,导致面部受伤严重。
2024年8月6日11时17分许,袁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AD****5的轻型货车沿昌九大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行驶至共青城市昌九快速路与共星公路红绿灯路口时,与谭某驾驶车牌号为粤F***0的小型汽车发生严重追尾碰撞。
(案例来源于“共青城交警”)
所幸谭某及后排乘客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带,无人受伤。
【江门交警提醒】
驾乘车辆出行时
切记要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要想安全不“卸带”
一定系上“安全带”!
来源:江门交警
责任编辑:何梓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