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1月29日,翠屏区公安分局在白花镇孔滩社区某民房内查获何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00余件。何某某因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
2024年12月25日,翠屏区公安分局在翠屏区金帝庄园A区负一层仓库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420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4年12月24日,叙州区公安分局联合应急部门执法中发现一条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经深入调查,在叙州区泥溪镇某街村一居民楼负一层自建仓库中现场查获李某某、赵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59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2025年1月7日,叙州区公安分局在位于合什镇征远村某门市仓库、万家村某仓库两处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0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4年12月27日,南溪区公安分局联合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对网上涉烟花爆竹销售线索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代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50余件用于非法销售。代某某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六
2024年12月25日,高县公安局在高县沙河镇谢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82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七
2025年1月2日,高县公安局在高县蕉村镇查获陈某某、何某某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970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八
2024年12月21日,筠连县公安局在筠连县筠连镇围城马路一无名仓库内查获吴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71件。吴某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宜宾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关于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7.叙州区:
南岸街道、赵场
街道、柏溪街道、南广镇、高场镇、樟海镇、观音镇、柳嘉镇、合什镇、泥溪镇、安边镇、横江镇、凤仪乡、龙池乡
13个乡镇(街道)及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区域实行烟花爆竹全年禁燃禁放。
以上所有区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其他各区县遵照公告文件执行,违者将依法处置,举报电话:
应急管理部门: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