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1. 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 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1-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5)。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2. 审核推荐
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11月25日前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3. 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请参考《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建议中学俄语教师、大学公共俄语教师在俄方网站报名时留学单位选择“普希金俄语学院”(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институт русского языка им. А.С. Пушкина)。
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2)受理单位应汇总、核实本校推荐人员的《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合并成一个EXCEL表格,以学校为单位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ouyafei4@csc.edu.cn, 文件命名为“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学校(单位)名称”(如学校同时受理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和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申请,请分为两个表格提交)。
4. 公示
各单位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请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中注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注 |
1 | 申请准备 | 准备申请材料 | 请严格按照指南选拔办法及相关信息平台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 |
2 | 2024年11月11-18日 | 申请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通过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单位需在规定截至日期前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通过信息平台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3 | 2025年1月15日前 |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在俄方网站上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
4 | 一般为网报结束后2个月内 | 审核、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 |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申请表状态。 |
5 | 7-8月(具体时间以俄方反馈为准) | 录取 | 俄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按照本项目的选派录取流程,在俄方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反馈正式录取名单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完成录取,届时申请人可在平台查收贺信。 |
6 | 9-10月(具体日期自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上收到录取贺信之日起) | 派出 | 1. 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确认收卡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并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 2.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在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根据提示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3. 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 4.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5.留学人员自抵达俄罗斯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 留学人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收到贺信后,即可办理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统一安排派出)。 建议派出前,与俄高校提前确认入境有关事宜。 |
附件:1.1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
1.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研究生)
1.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
1.4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5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
2 2025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及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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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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