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范围:东至凤凰山、麒麟山迎城面,西至龙泉大街、什家河南路、中山大街、朝阳大街北段,南至丹锡高速、南外环路及其连接线,北至朝凌高铁形成的围合区域。
主城区的以下六个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六个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如下(各禁放区不含其边界涉及的交通道路):第一禁放区(市行政中心区域)
边界:东至滨河西街,西至朝阳大街北段,南至什家河北路,北至民生路
边界:东至兴安街,西至双细路、云水路、中山大街,南至竹林路,北至长江路
第三禁放区(市中心医院、北塔博物馆、市中心医院燕北院区区域)边界:东至北大街,西至朝阳大街,南至营州路,北至天心湖路
第四禁放区(市第二医院、双塔区医院、老年病医院区域)
边界:东至大凌河西岸,西至朝阳大街,南至珠江路,北至新华路
第五禁放区(市中医院、豪德贸易广场、新天地家具城区域)边界:东至锦承铁路,西至文化路五段,南至龙都街(文盛路)、和平街、龙翔大街(包括兴盛梧桐公馆小区),北至文化路四段
第六禁放区(河东广播电台、体育馆、一高中及中心血站区域)
边界:东至凤凰大街,西至大凌河东岸,南至珠江路,北至八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劝阻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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