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小“盔”,要吃大亏!| 正反案例

文摘   2024-12-06 23:01   安徽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戴头盔到底有多重要呢?

让我们来看看

下面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

反面案例


未按规范佩戴头盔摔倒昏迷半分钟


宣城。张某驾驶电动车左转弯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碰撞致张某头部着地、头盔甩出后昏迷了32秒。张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转弯引发事故,负全部责任。


未规范佩戴头盔醉酒驾驶电动车摔倒身亡


泾县。汪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操作不当刮撞道路南侧绿化带后发生自摔,致汪某当场死亡以及车辆损坏。经勘查,汪某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卡扣,事故发生时头盔掉落,头部直接受到损伤。


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车横过道路被撞身亡


泾县。汤某驾驶摩托车与汪某驾驶的电动车侧面相撞,汪某未佩戴头盔致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汤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正面案例


转弯抢行被撞 幸好戴了头盔


宁国。王某驾驶电动车左转弯与直行轿车发生碰撞,王某佩戴头盔有效保护了头部,只受了轻伤。王某负全部责任。


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 佩戴头盔受轻伤



绩溪。陈某驾驶电动车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陈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受轻微伤,两车部分损坏。陈某负全部责任。


被三轮汽车甩尾撞击 安全头盔发挥作用



广德。耿某某驾驶电动车左转弯与李某某驾驶的三轮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耿某某受伤,两车受损。耿某某驾驶电动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负次要责任。两车发生碰撞时,耿某某的头部先后与三轮汽车车箱发生、路面发生磕碰,正确佩戴头盔未造成头部受伤。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如果.....
请规范佩戴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宣城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顶头盔
戴上的是平安
发生事故的那一刻
他们就是生命的最后保障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
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广德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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