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大波购车政策来袭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优惠
以旧换新补贴
和车圈君一起来了解吧~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免征
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减半征收
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车船税优惠政策
节能汽车
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1。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8〕74号)附件2、附件3。
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
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8〕74号)附件4;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8〕74号)附件5;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财税〔2018〕74号)附件6。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更高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
(报废更新)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1.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补贴2万元;
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针对该补贴调整还明确了以下内容:
1.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2.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更多国补细则及申报流程,点击【报废更新】进行查看。
海南汽车以旧换新
(转让更新)
自2024年5月1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我省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按照“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原则,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转让旧车并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对价格在——
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10000元;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13000元;
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14000元;
30万元(含)以上的,补15000元。
2.转让旧车并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对价格在——
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7000元;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8000元;
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9000元;
30万元(含)以上的,补10000元。
车圈君温馨提示,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补和省补。省补具体明细及申报流程,点击【转让更新】进行查看。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