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书78|感情不和离婚起诉书(状)范本

百科   2024-11-17 09:10   河南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汇编

民法典 民间借贷 司法解释

点击领取➤1200多份合同范本   律师公检法司交流群

点击领取➤免费下载: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历年指导性案例汇编,共126万字!

点击领取➤免费下载:强制执行法律实务操作手册,共10万字!

感情不和离婚起诉书(状)范本 

原告: 

住所地: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告: 

住所地: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 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告于_________________日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一个月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因为我们双方的年龄都比较大了,将近 30 还未嫁娶,双方的父母都比较着急,而且民间流传的说法称_____年无春,是“寡年”,不宜结婚,故父母们都强烈催促我们在_____年内登记结婚。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我们于______ ___________日在______镇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我们双方一直没有共同居住,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生育子女。我们认识不到 个月即登记结婚,双方缺乏必要的了解,完全没有感情基础。 被告的性情及其为人处世方式让原告无法忍受与其继续生活下去,试举几例:其一,被告生活极为封闭。同被告从认识到现在已经半年,原告从未见到过他有过任何的朋友,一个都没有;其二,被告性格颇为奇怪。我们有时候闹矛盾,我不想听他的电话,他就一直拨我的电话,有时候一天可以打两百个以上的电话,致使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严重干扰;其三,被告情绪变幻无常。经常是早上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来辱骂我恐吓我,到了晚上又是极力讨好,百般温存,情绪变化之大,实在让原告无法忍受。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原告于婚后不久即提出协议离婚,我们自己及亲戚们都认为我们已无共同生活下去的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甚至多次以此威胁恐吓我。原告认为,我们双方之间完全没有感情基础,而且性格完全不和,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1.起诉状副本____份; 

2.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推荐阅读:

点击阅读➤(最新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点击领取➤【收藏】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大全(共 303 件: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操作指引大汇总!(共16件,最新整理)

点击领取➤民法典及122个司法解释汇编(完整汇总梳理版,共921页)

编后语: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慢慢的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在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赞”“在看”!这样您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推送啦,谢谢!

你的「赞」+「在看」,我们都看得见👇

法官讲坛
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平台!30万法律人共同关注,每日分享民商事为主的法律实务干货文章和法律界趣事美文,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你也能成为法律大咖 !打造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欢迎加入!让我们一起成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