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濂(公元1786—1849年)字邵怀,号惺溪,安化县龙塘乡人。
黄德濂和陶澍、贺长龄、魏源、罗绕典等人都是晚清地主阶级改革派人物。当时的社会危机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忱,努力探索中国的富强之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思想理论武器,掀起了爱国经世思潮,形成了“湘系经世派”,黄德濂也是其中重要的一员。
黄德濂从小受黄氏家风家训的影响,生而敦挚,学而聪敏,苦而自励,见而独解。他所处的时代是晚清王朝逐步走向衰败的时代,国家积弱,人民受苦。他于嘉庆十八年举湖南乡试,二十二年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检讨。
为国尽忠诚
黄德濂在朝为官30余年,长期在边远地区任职,他主张敦品励学,选拔人才。道光三年十二月五日(公元1823年),黄德濂针对当时任人唯亲、学不致用的人才观弊端,向皇上奏疏:郑重选拔人才。并提出“将文章品行二者并衡”。
对黄德濂的奏疏,道光皇帝非常重视,做了数百字的批示,并褒扬黄德濂。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黄德濂刚任京检讨官不久,朝廷为评定周边叛乱耗资甚巨,国家财政紧缺,户部以西陲用兵急,拟议:“突破捐官常例,凡官宦子弟可以捐钱买官。”黄德濂则坚决反对捐钱买官,谓:“按常例捐资,有阶无官,于吏治无损;今入资为官,仕途混杂,良莠不齐,势必影响政绩。”奏章入军机,部议:“以降级调用论处。”道光帝以其词直,仍保留原职。
道光十九年至二十六年(公元1829—1846年),黄德濂在云南各地知府任上几易其职,皆政绩卓著。当时的民族地区治安混乱,人民怨声载道。黄德濂到任后,对杀人越货者格杀勿论,对惯匪处以重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次年,侦破恶僧杀人积案,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由于维护稳定,剿匪有功,被清廷赏戴花翎。
为官尽勤廉
黄德濂于道光二年至八年(公元1822—1828年)先后在地方任监察御史7年。他上任不久就弹劾贪官污吏数人。他亲自参与府、厅、州的士子选拔考试,公正廉明,士子咸服。
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黄德濂在河南道监察御史任上上疏:两广天地会、山东大乘教、白杨天主教等邪教组织日渐蔓延邻省,扰乱民心,必须严惩。而官府有的不闻不问,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还参与其中。针对这一情况,必须整顿吏治,严惩贪污腐败。他因此受到道光皇帝的褒扬。
为民尽仁爱
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黄德濂任太原府知府,其时蒲州爆发盐案,朝廷将黄德濂改任为蒲州知府,办理蒲州盐案。黄德濂经过调查认为,蒲州海滩产盐不宜五谷,市民上市卖盐,是衣食所需的正常行为,于是奏请改革盐法,按计课多少丈量民田,予以津贴。通过改革盐法,使国家增加了税收,老百姓得到实惠,同时又打击了官商勾结倒卖食盐行为,让当地百姓赞不绝口。
黄德濂在边陲地区知府任上,随朝廷需要有时一年五易其职,有时数十年在蛮荒之地任职,虽功勋卓著,但身体每况愈下,终染疾病。为官30余年,最后在山西任职时病发,于告归途中去世。
黄氏一门前后出了4位进士,这与黄氏家风“忠孝、勤廉、仁爱”有关。
黄德濂的堂叔黄崇光中进士,任过道光皇帝和陶澍的老师,他秉性刚直,不愿到朝廷为官,只愿为家长教授生徒,曾任宝庆府教授,后为湘阴仰高书院和常德朗江书院主讲,文名益显,诗书皆精,著述颇丰,学者宗之。
黄德濂之孙黄自元获同治七年殿试第二名,曾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甘肃和宁夏府知府,以书名一,有150多种碑帖留传于世,尤其是《间架结构摘要九十二法》《千字文》《正气歌》《张茂先励志诗》等法贴家喻户晓。
黄德濂曾侄孙黄凤岐于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中进士,曾任清廷虎神营教练等职,文武兼备,以武功盖世,是戊戌六君子之谭嗣同的塾师,与大刀王五是拜把兄弟。著有《侯度录》《国术管窥》《玩中玩的赋》等武术著作,是著名武术家和武术理论家。
“四黄”作为封建士大夫中的改良派,面对社会现实都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他们济世扶危、改革吏治、惩恶扬善、兴办实业,以顺应变革图强的历史潮流,是当时社会的佼佼者。
据清风益阳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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