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驶”不得

政务   2024-11-18 17:17   青海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贵南交警

现将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望大家引以为戒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全文明出行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贵南交警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编 辑:夏措吉       审 核:张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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