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市住建、文旅、规划、司法、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信、财政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条例草案涉及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划定、应纳入保护名录对象以及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抓好名城保护立法,是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也是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加分项,市委、市人大领导高度重视。目前,条例修改的时限非常紧迫,常委会法工委和人大法制委要进一步抓好主导工作,倒排工期,加快立法进度。市住建、文旅、规划、司法等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干,选派专人负责,压紧压实工作职责,保证工作效率,积极配合市人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得到落实。
编 辑丨王 宁
审 核丨陈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