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高港人大常委会公告!

政务   2024-12-27 17:29   江苏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泰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高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选举,补选李新美同志为泰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待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现予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强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李强同志请求辞去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强同志辞去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长鑫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何长鑫同志请求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周明、陈海燕、何强、何长鑫、凌晓娟、赵鹏程、王国平、陈九贵、陈振华、尹富仕、乔向民、穆俊杰等12名同志请求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何长鑫同志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周明、陈海燕、何强、何长鑫、凌晓娟、赵鹏程、王国平、陈九贵、陈振华、尹富仕、乔向民、穆俊杰等12名同志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来源:高港人大

◆编辑:姜婧 卫笑语

◆校对:蔡瑾
◆责编:冉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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