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员范围
经资料初步审查及现场复核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
二
时间安排
三
考核地点
四
考核项目
(一)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按相关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具体考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拖拽、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
(三)测试顺序。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心理测试同时进行,考生需要按照相关科目的要求完成考核。
(四)测试结论。测试结论严格按照2024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单项设置最低分值,任何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任何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心理测试结束后,系统自动评判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心理测试不设复试环节。测试结果现场生成并由测试人员、监督员现场签字确认,考官当场告知报考对象结果并予以确认。
五
携带的相关资料
六
具体要求
(一)测试期间,考生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测试现场。岗位适应性测试时,考生本人自己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穿戴安全、稳固、可靠。
(二)参加测试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自愿承担招录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3)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测试中任何一个项目的,予以淘汰。
(三)参加测试中,考生须认真听取考务人员讲解测试项目的规则、标准、要求及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如感觉身体不适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退出测试,以免发生意外。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使用非正常手段参加测试而造成不良后果或在测试过程中因个人自身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生测试资格由纪律监督组审查,考生检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测试号码。拒不听从测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1.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测试的;
2.未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测试现场的;
3.违反规则穿钉鞋接受测试,或者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进入测试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