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1】
使用电脑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天津),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功能菜单。
【步骤2】
进入系统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购置车辆应申报信息,勾选待申报的车辆信息。
【步骤3】
纳税人可点击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票号码,查验车辆、发票信息。
【步骤4】
纳税人确认勾选车辆申报数据是否完整正确,点击【提交】进入申报。
【步骤5】
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纳税人可以进行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可以【下载完税证明】。
(一)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1
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
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
申报完成后
若实纳税额为0
则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电子版),并将完税证自动推送至公安机关。
若实纳税额大于0
则在完成税费缴纳后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电子版),并将完税证自动推送至公安机关。
来源:天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