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重磅来袭!
(小班教学,先到先得)
为切实贯彻健康福建战略,落实《“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和《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根据《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营便函[2021]28号),以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推进营养人才培育工作,现将我省2025年营养指导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简介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和中国健康管理协会遴选的福建省唯一一个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同时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指定的营养指导员报名考试机构,承担营养指导员培训、考试等工作。
我们的优势:
1.完整的实训场所。学校配有营养实训室(由配餐实训室和烹饪实训室构成)、理化分析实训室等实训基地,设有烹饪单元、配餐操作、食品模型展示柜及理化实验台、酸度计、离心机、食品分析仪等仪器设备。
2.专业的师资团队。学校依托医学营养专业教研室专业师资,及聘请行业内资深的营养学专家进行授课,师资经验丰富,确保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最专业、最全面的指导。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营养指导员掌握基础知识,能运用基本技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居民提供膳食营养保健知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工作,为社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餐饮企业等营养指导部门开展营养(食品)安全咨询、指导和膳食评价、营养配餐等工作。
三、培训对象
(一)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对象:
1.区县疾控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2.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和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3.妇幼保健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4.乡镇卫生院卫生专干、村诊所村医。
5.健康教育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6.疗养院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二)教育机构培训对象:
1.中小学校校医。
2.托幼机构膳食管理人员。
(三)民政机构培训对象:
养老机构从事膳食和营养管理工作人员。
(四)体育相关机构:
健康中心、运动健身会馆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五)食品企业从事营养技术管理工作人员。
(六)其他机构和个人培训对象:
1.集体食堂、单位食堂、餐饮从事营养管理工作人员。
2.志愿者、家庭成员。
3.家政服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1.营养学内容
营养政策标准、基础营养知识;膳食营养调查与评价技能、营养改善措施与干预、营养科普宣传与咨询能力、营养配餐技能、基础统计方法等相关内容。
2.食品卫生学内容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内容。
3.健康教育学内容
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健康教育材料设计、制作及使用;大型健康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行为干预基本策略与方法;社会动员主要策略与方法;媒体沟通的主要方法与技巧。
4.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掌握公共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概念,主要的健康影响因素;熟悉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的统计计算方法;了解流行病常用指标。
5.专业技能
掌握膳食调查方法,能够运用膳食调查方法获取个体日常膳食习惯和各类食物的摄入情况,计算个体膳食营养素摄入和评价膳食状况;掌握体格指标评价标准,能够准确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掌握综合评估膳食营养状况的方法,能够开展合理膳食及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掌握健康烹饪方法,能够设计食谱和指导营养配餐;能够设计科普宣传材料,策划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营养科学知识;落实合理膳食行动,推行营养不良改善和“三减三健”等与营养相关慢病的防控适宜技术。
五、收费标准及培训形式
精品班136学时,收费标准1390元/人;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材料费、耗材费和单次考试技术服务费
培训形式:小班化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通过线上数字化资源与线下实体课堂的有机结合,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生态。
六、相应证书
1.参训学员在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2.完成学业后,可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营养指导员理论》考试,考试安排以国家通知为准。
七、往期风采
八、报名咨询
李老师:0591-22068995、QQ:519312178
林老师:0591-22869960
欢迎加入QQ咨询群:14522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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