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2024年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红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红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张红力先后获得过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士学位,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张红力1965年1月出生,曾在外企和外资银行工作多年,担任过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0年5月,张红力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据报道,张红力是首个外资银行高管通过招聘直接出任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副行长职务的人,也是当时中国内地从外资银行引进的最高级别高管。2015年6月起,张红力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张红力辞职,工行发公告称其因家庭原因提交辞呈。经查,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