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王女士(化名)于2017年在蔚县金韦广场贷款买的商铺一间,当时宣传的包租金十年,如果第五年也就是2022年底个人觉得商铺收益不满意,开发商同意全款回购此商铺。王女士当时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风险于是双方签订了商铺回购协议。
转眼五年过去了也没见商铺开业,于是王女士按照合同预定的日期找开发商去回购商铺,当时已经人去楼空,经过多方面打听找到一负责人,并且签订了关于回购的补充协议,合同显示蔚县金韦房地产需要在2023年4月22日前向王女士支付全部回购款,当开发商在支付王女士百分之五十时需要求配合过户事宜,可直到目前(2024年12.2)王女士仅仅收到开发商回购款的不到百分之三十,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已经过去快两年,于开发商负责人联系每次都是推脱之词,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因与开发商负责人沟通不成,王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并且多次去有关部门反应,至今该开发商仍未按照合同要求返还王女士的商铺回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