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安放的代码-重读《企业应用架构模式》

文摘   科技   2024-09-12 00:07   山东  


作者在多年后重读《企业应用架构模式》一书,并结合自己维护的一个企业级应用的经历,对书中的模式有了更多的认识。

因缘巧合,在一个早就应该毕业的年龄,我回到了我IT生涯的起点,又来到了一个做企业级应用开发的公司。这么多年来,与这个公司忽近忽远,如今进来了,颇有些感慨。我想,我的经历应该可以带来一些不太一样的认识,后面我会分享一些我对新的框架、架构和工具的看法。

我一直以重度 Kindle 爱好者和读书人自居,不过我并不是一直保持非常高的阅读量,而是有几个明显的高峰。第一个高峰就是大学毕业后的两三年,那两年我刷成了 China Pub 的某级别的会员,应该是消费 5000 元以上。想想那时的收入和现在抠抠搜搜的我,有点不理解那时的自己。

当时应该是将许多经典书籍都买到了,例如《设计模式》、《重构》、《测试驱动开发》、《Java 安全》、《编写有效用例》等等,其中就包括了这本《企业应用架构模式》。有几本书对我影响深远,例如《重构》和《测试驱动开发》,让我养成了写单元测试的习惯,不管使用何种编程语言。还有一些就像是学会了屠龙之技,例如《Java 安全》,一直只用些皮毛,直到七八年后在 IBM 从事 WebSphere 产品支持工作时,我才终于发现当年所学有了用武之地。真的,很少有软件会像 WebSphere 这样用到了 Java 各个层面的安全机制。

回到本文的重点,当年我是匆匆读过《企业应用架构模式》,最深的印象是,突然意识到了我那个宝洁(还是雅芳)归来的领导那些怪异的程序好像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原型。可惜,之后还没来得及太多的实践,我便离开了企业级开发市场。

此后的很多年,虽然我还在广义的企业级应用市场,但是我更多的是从更“底层(中间件、JDK和OS)”去提供支持,偶尔会帮助客户“不专业的”现场程序员,但是很少会去关心“企业应用架构模式”了。

直到最近,我又有机会审视一个"积累"多年的企业级应用,一种无力感突然涌向心头,我很想有人告诉我,我看到的是什么?此刻,突然想起之前有一位推友提到重读《企业应用架构模式》,是不是我也可以?

效果出人意料地好,果然我早就知道了答案,只是在潜意识里等待被唤醒。原来,这个企业级应用竟然是一份《企业应用架构模式》的百科全书,书中的每一种模式,以及各种模式的组合都能在其代码中找到鲜活的实例。恍惚间我似乎有了一种读《旧约》的感觉,自摩西以来,面对犹太人的苦难,一代代的士师不断的反思,用各种方式在《旧约》中寻求信仰的解释,不仅没有让犹太人沉沦,反而塑造了不同一般的犹太人。同样,一代代的程序员,也努力用自己的代码在这个应用中寻求答案,终于也成了这个应用的一部分。

虽然继续拓展这个隐喻很有意思,不过这里就不继续解读了。这里还是奉劝各位在严肃的工作中应该避免轻易的使用隐喻。你觉得精妙的隐喻,别人很有可能无法共情。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隐喻都会被错误的拓展。

还是回到主题,我们看看这个应用中用到了模式。很明显,我们的代码中有着大量的“交易脚本(Transaction Scripts)”:



这是一个显然的模式。在我们的这个企业级应用中,一个接口对应一个 Flow 类的 run 方法,领域逻辑就写在这个方法里。这个企业级应用有大量这样的方法,很多都非常的长。

如果要复用代码怎么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写方法,但是 Flow 类再去调用其他 Flow 类的方法似乎不是很合适。那还有个办法就是使用继承,为相似的接口建一个父 Flow 类,编写一些不同接口都需要的方法,然后在各个接口的 Flow 类中调用。这样复用会好一些,但是显然也有人觉得使用继承可能并不直观,不如直接加个 if else 来的轻松。因此,某个子类的方法越来越膨胀,变成了另一个交易脚本。

这些“脚本”中还存在许多这样的代码:

...//自动结清账户校验if ((BusiUtil.isEqualY(subMobel.getAutoSettleFlag()))&&(Busiutil.isEqualN(autosettle0k))) {  if (BusiUtil.isNotNull(mainModel.getBaseAcctNo())){  ...

是不是看的挺累,满屏幕这样的代码确实头大。有注释让这段代码略微好读了一点,但是其他问题依然存在。

如果另外一段逻辑也需要执行这个判断,应该复制这段代码吗?如果以后判断逻辑有变化,我还需要找到所有的判断去修改吗?复制代码显然是不合适的。

既然这是判断 subModel 的一个状态,是否可以给 subMobel 增加一个判断方法?似乎应该可以。不过我们这个企业级应用中,许多类似 subMobel 的对象实际是 Row Data Gateway,也就是说对应的是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而这个对象对应的类是框架自动生成的,是不能修改的。

再加一个 subMobelUtil 类来附加这样的方法吗?这样会让代码更丑,而且其他开发者很有可能不知道有这样的类存在?等等,这好像就是《企》中的一个解决方案?

其实并不是,《企》所说的第二种“领域逻辑模式” 是领域模型(Domain Model):



图上的 Contract, Product, RecognitionStrategy 都是领域模型,即包含了数据,也包含了业务逻辑。《企》给的代码示例中,这些类完全不涉及数据库操作,不仅仅是因为数据库操作很繁琐,也是明确告诉我们,领域模型不应该与数据库操作紧密耦合,这样做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我们可以单独测试领域模型,这在企业级应用中无疑非常的重要。

在我们的企业级应用中,我们在业务逻辑上直接操纵 Row Data Gateway 对象,这样很直接,但是这些对象不是领域模型。面对复杂的业务时,直接操纵  Row Data Gateway 对象会让问题复杂,因此,还是应该新建一些领域模型,而通过其他方式来访问数据库。

在《企》中,当使用领域模型时,对数据库的访问推荐使用 Data Mapper :



为了更清楚的理解,我咨询 Claude 给了我一份代码:

// Domain Modelpublic class User {    private int id;    private String username;    private String email;
// 构造函数、getter和setter方法省略
public void validateEmail() { if (!email.contains("@")) { throw new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Invalid email format"); } }}
// Data Mapperpublic class UserMapper { public User findById(int id) { // 模拟从数据库获取用户 return new User(id, "user" + id, "user" + id + "@example.com"); }
public void save(User user) { // 模拟保存用户到数据库 System.out.println("Saving user: " + user.getUsername()); }}
// Servicepublic class UserService { private UserMapper userMapper;
public UserService(UserMapper userMapper) { this.userMapper = userMapper; }
public User registerUser(String username, String email) { User newUser = new User(0, username, email); newUser.validateEmail(); // 调用Domain Model的业务逻辑
userMapper.save(newUser); // 使用Data Mapper持久化数据 return newUser; }
public User getUserById(int id) { return userMapper.findById(id); }}

User 包含了数据和一个领域逻辑方法 validateEmail;而 UserMapper 负责数据库;UserService 负责调用 User 和 UserMapper。如果需要增加领域逻辑,直接在 User 上增加就行了。

这个例子很简单,但是正如《企》所说,简单的例子似乎无法展现领域模型模式的威力,但是我们讲东西通常希望简单明了。

回过头来看我们的企业应用。编写代码时经常会有那种无处安放的感觉,当我们不知道怎么安放时,只好就近处理,或者自己设计一种方法,但是别人又不知道你的安排,后果就是越来越乱。

《企》给我们的答案似乎相当简单,引入 Domain Model 和 Data Mapper 模式,其中 Domain Model 中编写领域逻辑,Data Mapper 负责数据库操作,而原来的 Flow 负责协调。这样我们那些复杂的判断和逻辑就有了归处,当然还需要让团队都知道这样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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