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文摘   2024-11-10 00:03   河北  

巡察公告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安排,省厅党组第三巡察组自2024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对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日。


1.手 机:13230108722(只接收短信)

2.电子邮箱:HBSSTHJTXCZ3@163.com

3.邮政邮箱:河北省沧州市411号邮政信箱

4.意 见 箱: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楼大厅门口、沧州阿尔卡迪亚国际酒店一楼大堂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三巡察组

          2024年11月7日



任丘市巡察公告

按照任丘市委统一部署,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自11月6日开启,各巡察组将对市供销社、市第一中学、市融媒体中心、市文联、市审计局、市委党校开展常规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各巡察组任务分工及问题反映渠道如下,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来源:沧州生态环境发布、任丘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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