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委网信办询价公告

政务   2024-10-24 14:25   西藏  

 

林芝市委网信办关于公开选择拍摄制作

《林芝网络举报》系列宣传短视频

第三方的询质询价公告

林芝市委网信办拟拍摄制作《林芝网络举报》系列宣传短视频,现就询质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因工作需要,市委网信办需拍摄制作在甄别网络信息真伪、抵制虚假谣言、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等方面的系列宣传短视频。内容包括:总时长4分钟左右的系列MG动画(语言包含普通话、藏语)和总时长6分钟左右的系列实景视频(语言包含普通话、藏语),要求报价的同时提供拍摄脚本及情节设置。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限价人民币18.8万元

三、报价单位资格及要求

(一)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得转包。

(二)报价相关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密封报价。密封需按正规报价要求密封(封条),在密封口加盖鲜章,报价需包括单价、总价、脚本、视频类型。报名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四、报价响应文件

1.短视频拍摄方案及相关策划。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4.投标报价及清单(需加盖公司鲜章)。

5.质量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等证明材料。

6.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五、第三方公司选择标准

综合第三方公司报价、资质及业绩择优选择。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30前(快递以派送到达时间点为准)。

递交地址:林芝市委网信办501室   

联 系 人:魏亚兰

联系电话:0894-5900118  18189943962



林芝市委网信办 

2024年10月24日



主编陈   昕

责编:央   拉

校对:聂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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