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委网信办关于公开选择拍摄制作
《林芝网络举报》系列宣传短视频
第三方的询质询价公告
林芝市委网信办拟拍摄制作《林芝网络举报》系列宣传短视频,现就询质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因工作需要,市委网信办需拍摄制作在甄别网络信息真伪、抵制虚假谣言、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等方面的系列宣传短视频。内容包括:总时长4分钟左右的系列MG动画(语言包含普通话、藏语)和总时长6分钟左右的系列实景视频(语言包含普通话、藏语),要求报价的同时提供拍摄脚本及情节设置。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限价人民币18.8万元
三、报价单位资格及要求
(一)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得转包。
(二)报价相关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密封报价。密封需按正规报价要求密封(封条),在密封口加盖鲜章,报价需包括单价、总价、脚本、视频类型。报名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四、报价响应文件
1.短视频拍摄方案及相关策划。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4.投标报价及清单(需加盖公司鲜章)。
5.质量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等证明材料。
6.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五、第三方公司选择标准
综合第三方公司报价、资质及业绩择优选择。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30前(快递以派送到达时间点为准)。
递交地址:林芝市委网信办501室
联 系 人:魏亚兰
联系电话:0894-5900118 18189943962
林芝市委网信办
2024年10月24日
主编:陈 昕
责编:央 拉
校对:聂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