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姐妹们,大家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若一方提出债务共同承担的要求,为更好地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认定所涉债务是否真实存在,进而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今天就让我们一起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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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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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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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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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企图恶意侵占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故不论是第三人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还是夫妻一方主张另一方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若该笔债务系虚构,债本身不存在,便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其请求共同还款的主张自然也被法律所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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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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