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进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

政务   2024-10-13 10:49   北京  

吉利、江淮、埃安、广汽传祺等多家汽车品牌入围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客车、越野车)框架协议采购。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了解到,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客车、越野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结果出炉,该项目共24包,目前已征集完成22包。

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满足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需求,8月,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客车、越野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对上述车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根据征集公告,本次采购分为24包,共有小型客车、新能源混合动力小型客车、新能源纯电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越野车、新能源混合动力越野车、新能源纯电越野车8类。其中,小型客车9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2万元—25万元;新能源混合动力小型客车2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8万元和25万元;新能源纯电小型客车2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8万元和25万元;中型客车1包,最高限制单价为25万元;大型客车3包,最高限制单价为45万元;越野车3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2万元—25万元;新能源混合动力越野车2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8万元和25万元;新能源纯电越野车2包,最高限制单价为18万元和25万元。

针对新能源车,征集文件特别明确,混合动力车纯电续航里程须≥50公里;纯电车纯电续航里程须≥400公里,快充30分钟的充电量须≥70%。此外,新能源车均要求配置可选配的充电桩1套,充电桩价格包含在整车报价中。同时,整车报价还须填写安装充电桩的价格,如果采购人不需要安装充电桩,应在第二阶段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充电桩安装价格(以报价表为准),约定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起3年。

公告显示,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征集文件明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为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应包括销售价格及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等费用,但不包含车辆购置税。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交货期限为授予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或者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对于质量保修范围和保期,征集文件要求,燃油车整车质保不少于3年或行驶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不少于 8年或 12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所有车辆质保期内免费保养3次及以上,免费道路救援3次及以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供应商提供指定人员负责入围后与采购人对其入围产品的有关咨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该负责人必须由入围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任。

截至目前,合同包7和包9(小型客车,最高限制单价分别为18万元和25万元)的入围征集工作因只有一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无合格入围供应商而终止,其他项目包均完成征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辑|张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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