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行动 | 353起,万宁交警联合多警种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政务   2025-01-20 22:23   海南  

春节将至,返乡出游人员增多,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的出行安全,按照省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2025年1月16至1月17日,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巡警防暴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1号行动”(以下简称“1号行动”),全力维护春万宁市运期间的交通秩序。



严密部署

     根据万宁市春运期间的交通特点,万宁市交管大队提前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重点区域。

1、重点车辆:小型客车、货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

2、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以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型以上货车严重超载(超载30%以上)、货车反光标识不合格、货车、拖拉机及三轮车违法载人、报废拖拉机上路等。

3、重点路段: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结合部,酒醉驾、违法载人、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多发点段,辅以城市主干道路、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

4、重点时段:突出“一早一晚”“午后时段”即清晨5时至7时,午后15时至17时,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2时。


全面整治


行动期间,省厅交警总队驻点工作组组长熊宏贵一行,深入一线,亲自指挥,确保各项行动措施得以切实执行。执法队员对于各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的原则,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行为都迅速进行取证、高效处理,依法从严处罚,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整治成果


据统计,万宁市本次“1号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3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酒驾驾驶非机动车1起、无证驾驶1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载人15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140起、“斑马线”不停车礼让行人5起,其他违法行为189起。

下一步,万宁交警将继续加大交通管理力度,通过强化执法、加强巡查、广泛宣传等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游客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春运交通环境。


            酒驾、醉驾知识小科普

1、定义

(1)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2)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

2、法律后果

(1)酒驾:首次,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再次,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首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年关将至,万宁交警请您始终遵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原则,拒绝酒驾,珍爱生命!平平安安过大年!

END



编辑:韩耀毅


:环




万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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