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滨城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向我局提交办学许可证注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等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
附:注销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校长 | 地 址 | 办学内容 |
1 | 滨州市滨城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阮菲 | 张红贞 | 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20号 | 育婴员、保育员、中式面点师(初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对滨州市滨城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13日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学校名义开展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43-8155053
联系地址及单位: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6路969号创业服务中心5号楼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07日
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来源: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