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判处死刑!

民生   2024-11-18 11:30   山西  

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3亿余元,并在离职后利用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147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鉴于何泽华部分受贿未遂、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来源|央视网点击解锁隐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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