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次社会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1-05 11:38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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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次社会招聘公告

济南历下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是经历下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平台公司。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蓝图,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一轴、三区、多园”城市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奋力投身“六个建设”“六个一流”新征程,全面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市更新、投资融资、产业培育等各项重点工作。

目前,集团下辖四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超150亿元,构建城市更新、置业开发、资产运营、产业投资“四位一体”核心产业,并以城市更新为基点进行上下游产业延伸,多元化布局,持续为济南市和历下区发展建设提供全方位、优质完善的资源配置服务,为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贡献力量。

因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信息及要求

详见《济南历下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次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信誉良好;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资格条件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职称或其他;

6.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辞退的;

4.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与报考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录用等标准化流程选聘人才。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24:00。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campus.51job.com/lxcf202402)在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扫描件,若未按要求提交附件,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首次参加工作以来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4)个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

(5)《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签字扫描,形成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报名有效期截止后,公司联合第三方机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实际用人需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满足公司需要,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回。对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本次社会招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录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因未如实且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及录用资格,已经入职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笔试

公司联合第三方机构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及组织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根据招聘进度确定,相关考务安排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入围笔试人数比例须不低于1:3,紧缺岗位和稀缺人才比例可适当放宽。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列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须不低于1:3,紧缺岗位和稀缺人才比例可适当放宽。

入围面试人选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未入围面试人选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反应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列为后续环节的候选人。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公司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认考试总成绩及最终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资格复审及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及是否存在兼职任职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材料不予退回。

未按要求或未按时间节点提供考察材料,公司有权取消其考察资格及录用资格。对考察中存在的问题,未能限期处理到位的,公司有权取消其考察资格及录用资格。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公司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必要时,公司可以要求应聘人员重新体检。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公司根据应聘者的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对拟录用人员,在第三方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的,公示期满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录用。

四、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管理

录用人员与公司(集团总部或二级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及其他兼任职务。如在其他单位有兼职任职情况,需在入职前处理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将取消录用资格。在职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对录用人员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入职后,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统一薪酬体系确定,福利、社会保险等有关待遇按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制度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各环节入围人员,将通过短信形式进行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视为认可及接受本公告所列全部内容。因未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若未按要求提交附件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

(三)逾期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等,未按要求到岗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以及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补录相关事宜。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公司将立即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已经入职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参加笔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证件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八)根据人岗匹配原则,公司可对应聘人员的录用岗位进行调剂。不接受岗位调剂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增减录用数量,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1-55777111-843(徐老师)(工作日9:00-17:00)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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