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的易发点,驾车进入路口前要提前减速观察,在先行方向有来车时一定要减速或停车让行!!切勿抱有“对方会让”的侥幸心理,希望大家能从下面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
1月10日14时18分许,金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金秀县国道355线桐木镇水晶十字路口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报警后,值班警组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当天驾驶员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55线象州往桐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桐木镇水晶十字路口路段时,与右侧道路由潘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认定,黄某因实施驾驶摩托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未能减速慢行,是造成此次事故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为什么要右侧让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加上驾驶室在车辆左侧,如果不慎发生碰撞,直行车会直接撞到右侧来车的驾驶人,很容易加重交通事故的伤亡,所以从保护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应让右侧机动车先行。
车辆在进入路口前
做到减速慢行停车瞭望
一慢二看三通过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注意观察四方道路车辆通行情况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骑乘两轮车请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做到
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来宾交警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