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博士研究生医院常年引进 ,不限人数 ,可随时投递简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医师岗位本科及以上;行政后勤科员岗位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标点符号重复!医师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行政后勤科员岗位要求23周岁以下(200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 ,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
3.报名时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4.具有相应资格证者优先;本硕专业一致者优先;四证合一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6日—1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 ,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 ,须出具双方签名的《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3) ,并按要求携带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3.报名地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22号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15室(妇幼保健院往北50米左右)。
4.报名提交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在确认信息无误后 ,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 ,一旦确认 ,不再更改。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第一学位、最高学位)、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岗位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A4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论文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证书。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外省、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须开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 ,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者 ,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 ,加试一场面试 ,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能力测试全程录像。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能力测试名单及具体要求 ,关注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最新公告栏及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五、体检、考察
(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 ,依据各专业考生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 ,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 ,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在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遇有疑难问题 ,需要组织会诊时 ,承担复诊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得出结论 ,确保体检客观 ,公正。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 ,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取消其资格。
(二)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 ,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 ,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 ,依次递补。
能力测试及考察考核合格后 ,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与录取
通过能力测试、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拟用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者 ,可向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室反映(电话:0355-2052691) ,经查属实的 ,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可暂缓聘用 ,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 ,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 ,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不合格的 ,解除劳动关系。待遇按照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不低于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 ,按医院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监督下 ,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全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 ,严肃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监督
此次招聘整个环节 ,由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室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 ,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长治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邮 编:046000
邮 箱:czsfyrsk@163.com
监督电话:0355-2052691院纪检室
咨询电话:0355-2058581院人事科
张老师13734236766、孙老师 151355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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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