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1万元!汕头一公司拖欠30名劳动者工资...

民生   2024-10-25 23:59   广东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汕头市肆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汕头市肆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欠薪案件过程中,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汕人社监字〔2023〕第69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汕人社监字〔2023〕第69号)处理决定,先行支付杜*义2476元、张*洪6248元、杨*惠6548元、周*5408元、廖*彬869元、翁*演4865元、夏*5678元、刘*乐3334元、楚*然4116元、梁*琼15700元、陈*超3600元、林*海2884元、周*杰3600元、严*武4000元、林*6252元、蔡*明3600元、涂*涛5476元、奉*花6824元、苏*6120元、刘*丽3868元、林*坤2904元、陈*鑫3600元、吴*香6300元、王*46940元、曹*生5060元、汪*盈9560元、刘*飞15528元、李*4757元、袁*宝4865元、罗*容17500元,30名劳动者工资共218480元。

(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联系电话:0754-88645044;联系人:姚同志、刘同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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