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锦州这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方法公布
民生
2024-11-04 17:47
辽宁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现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方法公告如下: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举报管辖原则,受理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一)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4.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相关报销票据、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2.享受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提供虚假培训记录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补缴、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等,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3.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四)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违规进行工伤认定、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仲裁文书,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4.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通过拨打12333或12345政务服务电话进行举报,也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事项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二)其他举报方式: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0416-3588268。(一)本公告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二)12333或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接到电话举报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二条中列举的受理范围事项,应当及时转交举报事项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三)举报人举报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四)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以来访、电话、传真、来信、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电子件或复印件,以及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五)举报人进行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对所提供的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六)不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行政争议处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信访等途径解决或者以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活动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工委组织统战人事部
来源:经开区组织统战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