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全市范围内
已登记作品的备案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加强著作权保护,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作品的备案工作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著作权登记的作品(省外完成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也需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文字作品(如小说、散文、诗歌等)、音乐作品(含歌词和曲谱)、美术作品(如绘画、雕塑、书法等)、视听作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计算机软件等,均需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备案。
二、备案目的
4.打击侵权行为:通过备案工作,建立健全作品保护机制,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提供有力证据,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备案流程
3.信息查询与公布:备案作品的信息将录入全市著作权保护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了解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和保护状态。
四、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著作权登记作品备案的相关信息或咨询具体事宜,请拨打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咨询热线:0374-8279329;邮箱:yzsbqfwgzz@139.com。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五、其他事项
3.法律咨询服务: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长期为著作权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