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00—10月27日23:59,报名成功时间以系统报名成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管理—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并按本办法规定向法学院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注意: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3)资格审核:法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形成总评成绩。
(2)学生录取按照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就当前哲理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核后一周内在法学院网站及“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即兴抽签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一星期内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5.确认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于11月8日-11月11日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转出确认;11月12日-11月29日,学校统一对拟转入实验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管理科。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实验区的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将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法学院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