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报很长,但是我依旧看了3遍。
理解了上面想表达的意思:
警方再次找上李宜雪,源于湖南的罗某某向派出所报警,表示李宜雪在网络直播时多次侮辱、诽谤他和他的家人,而且屡教不改。
当警方再次接到罗某某的报警时,李宜雪却拒绝了传唤,并且自己觉得自己精神有问题,要求申请北京精神病方面的机构对自己进行鉴定。
北京的专家12月13日到了,李宜雪到晚上才接受鉴定。
14日,李宜雪在互联网平台发布2条视频,一是表示所长带十几个男性闯到她家,还破坏了摄像头;二是向网友求救。
之后,李宜雪没有再更新动态,网友们着急坏了,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也被她拒绝开门。
再后来,她父亲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她,她一直在家,并且还点过外卖,网上买了东西的。
12月21日,北京机构鉴定结果出来了,确定她确诊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但是她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有意识,也就是说她有病,但是得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接着12月22日,街道社区把她送去治疗了。
让我不太理解的是,既然她可以为自己负责,那么应该直接按照法律对她进行相关的惩处,而不是把她送去治疗。
如果治疗这么迫切的话,那说明病得很严重啊!
翻到之前的通报,突然发现,和这次的原因不太一致,之前是表示,接到网友的担心,为了关心李宜雪才上门的。
那现在突然出现的罗某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没有视频记录可以佐证?
当然,我觉得大家更关心的是,没有家属的同意,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直接送去精神病院吗?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当一个人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这个潜在隐患的,才能被强制收治。
如果没有,必须监护人同意,不然医疗机构是不能收治、治疗的!
然而,第一次,李宜雪住院,是没有监护人的签字的。
入院的原因说是按肇事肇祸程序,我好像没看出来哪条符合她?
不知道这次是否有监护人签字呢?
所以,李宜雪选择先起诉江西省精神病院,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精神病人,自己说的其他话才会有人相信。
而这家精神病院,曾有人告赢过,这给了李宜雪希望。
但没想到,李宜雪还没打完官司,又被送去治疗了。
现在,如果是李宜雪的家属站出来发声或是有其他城市的医疗机构联合鉴定,那可能会让大众有所信服。
再看看后续进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