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山东省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我省化工产业基础优势,推动化工产业向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方向发展,助力全省先进制造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发展精细化工作为调整化工产业结构、提高化工产业质量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协同、高端高质、安全绿色发展原则,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打造现代精细化工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化工产业新质生产力,为建设先进制造强省提供坚实基础。
到2027年,全省精细化工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初步形成主导产业突出、区域布局合理、创新体系健全、资源要素集聚、链群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
二、发展重点
(一)延伸一批化工产业链条。发挥石化、煤化、盐化等传统化工产业的技术和规模优势,围绕乙烯、丙烯、丁烯、聚氨酯、尼龙、PX、煤基精细化工、氟硅、高端功能化学品等产业链,加快向高端、精细、特色、终端方向“建延补强”。
(二)突破一批化工“卡脖子”技术。紧跟化工新材料、海洋化工、生物化工、电子化学品等新兴化工领域的发展趋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行业发展和民生领域等需求,引导精细化工企业与下游应用企业结对攻关,超前布局前沿技术,进一步积蓄竞争优势。
(三)提升一批终端产品品质。聚焦涂料、染(颜)料、农药、专用化学品、日用化学品等终端领域,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注重打造化工行业新业态、新场景,提升行业影响力。
三、推进措施
(一)着力强化技术创新突破。
1.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定期梳理更新精细化工领域“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采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院所积极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支持建设精细化工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业、应急、环保等政策协同,健全中试项目管理,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化工中试平台,积极开展关键工序和新工艺中试。
3.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用好“山东科技大市场”“山东好成果”等资源,建立精细化工领域高校院所创新成果库和重点企业需求库,搭建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举办产学研精准对接和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达效。
(二)大力提升企业投资质效。
4.推动企业精准投资。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发展鼓励类的化工技术和产品。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数实融合赋能行动等政策机遇,统筹推进安全绿色智能化改造与产品结构提质升级。落实化工产业智能化标杆奖补政策,加快重点领域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5.开展“三品”提质行动。推动日用化学品、涂料、染(颜)料、氟硅有机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大在新型原料研发、特色产品创新、标准制定、改进营销模式等方面的推进力度。增强客户粘性,开发定制产品,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接轨一线城市和国际市场。
(三)持续加大重点企业培育。
6.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深化“链长制”机制作用,引导领航企业对标世界一流提升价值创造力,增强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要素、协用产能资源,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数据联通、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
7.推进优质企业上市发展。紧抓国家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建立山东化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围绕人才汇聚、并购重组、技术创新、拓展市场等方面,支持精细化工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四)扎实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8.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坚持“培育主导产业、打造园区特色”,以化工园区特别是专业化工园区为主要载体,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运输半径、消费市场等因素,稳妥推进园区外精细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入园发展。鼓励各地调整优化本地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布局,结合安全隐患整治、环境污染治理、节能降碳改造等任务,统筹协调推进。
9.推动园区企业聚链成群。推进精细化工企业与上游的基础化工原料生产企业联合布局,促进产业协同耦合、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次利用;加强与下游的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对接融合,鼓励企业间长期战略合作,实现集群式联动和生态式发展,打造“雁阵形”集群。
(五)切实提升安全绿色水平。
10.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开发应用一批本质安全共性技术和成套装备。鼓励精细化工企业对标行业标杆,加快老旧生产设备更新,推进控制室防爆抗爆改造、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设备低风险替代、危险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关键环节数字化水平,提高装置运行效率和精益化服务能力。
11.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项目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新建项目满足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加快绿色工艺、绿色产品以及先进共性技术在传统化工工艺和装置中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绿色石化工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认定。引导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精细化工企业。
(六)不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
1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紧跟学科交叉、跨界融合、技术集成等新阶段创新趋势,瞄准新兴领域和关键材料开发,积极引进国外精细化工领域高层次人才,打造专业化、国际化的研发团队。适应精细化工产品营销模式转型,在工程设计、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培养前瞻性人才。引导高校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学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13.深入推动开放合作。统筹开放和安全,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支持企业用好“一带一路”、RCEP、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合作发展机遇,引进先进技术,“出海”拓展市场,加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高要素资源统筹配置能力。扎实组织融链固链专项活动,支持精细化工企业积极参会、推介融合,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把精细化工产业纳入省高端化工产业专班和“链长制”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统筹指导,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省、市、县、化工园区整体联动,引导地方结合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市场空间,构筑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精细化工产业体系。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落实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等奖补政策,激发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动力。聚焦精细化工优势领域开展“好品山东”品牌认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新材料首批次认定,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促进绿色精细化工发展。落实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