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4〕69号、〔2024〕7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28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6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2024年10月20日8时至2024年10月30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LABZD2024-26地块按“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提交一份备案。
2、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和建筑面积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竞得人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竞得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编号LYGY2024-6至LYGY2024-7地块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LABZD2024-26号地块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创中心13楼1304室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5909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郭凡
审核:王梅梅
审签: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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