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特别的“缘分”,男子两次酒驾,被同一交警查处

政务   2025-01-08 20:30   江苏  

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道理虽简单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被处罚以后还是不思悔改

近日

一男子因酒驾被查处

民警一看竟是“老熟人”

……


1月2日晚23时许,李某饮酒后驾驶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路某路段时,被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显示,李某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调查过程中,民警看着李某十分面熟,后经查询,原来在2024年3月6日,李某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该民警处罚过。“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怎么就明知故犯呢。”听了民警的话,李某既后悔又羞愧:“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供稿 | 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撰稿 | 朱加雯

编辑 | 王   凡

校对 | 何叶子

审核 | 谢旺阳

签发 | 李秉键

微警灌云
感谢您关注“微警灌云”公众号,我们会定期给您推送灌云公安警务资讯和各类安全防范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