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 储能技术创新应用研讨会
12月12日·杭州·工商业储能开发培训
王老师 18911725159
文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项目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储能系统、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改扩建间隔。其中储能系统拟采用280Ah以上、0.5C磷酸铁锂电池,户外预制舱布置,经PCS升压至35kV后汇入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采用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鹅村站220kV出线间隔并入电网。
该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完成全容量投产,投产后参与新能源容量租赁,广东电力市场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
原文如下:
北控广通(佛山)高明208MW/416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274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控广通(佛山)高明208MW/416MWh储能项目(项目代码:2402-440608-04-05-470475)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控广通(佛山)电力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控广通(佛山)高明208MW/416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北控广通(佛山)高明208MW/416MWh储能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委会蛟塘村及中岭村境内,蛟塘村深步水南侧,S273以东。本项目拟新建208MW/416MWh储能电站,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其中包括储能电池室、集控室、配电室、升压站、值班室、办公楼以及其它附属运营设施等,储能站一次建成,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本项目储能系统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户外预制舱布置,经PCS升压至35kV后汇入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采用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鹅村站220kV出线间隔并入电网。送出线路长约0.6km。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该项目投产后参与新能源容量租赁,广东电力市场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
2.3招标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建设1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为208MW/416MWh,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储能系统、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改扩建间隔,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储能系统:
项目容量208MW/416MWh,采用额定容量为280Ah及以上电芯,允许招标采购时根据厂家投标方案最终确定选型。本项目共有9回储能集电线路接入220kV储能升压站35kV母线侧。1)电芯:采用高循环寿命磷酸铁锂电池,额定电压为3.2V,额定容量为280Ah以及以上,充放电倍率为0.5C。2)电池舱:采用户外预制舱,内置暖通、照明、全氟己酮消防等。3)PCS舱:采用户外预制舱,可以与电池舱或升压变舱组合。4)升压变舱(如有):采用户外预制舱,内含升压变、高压环网柜、辅助电源变压器、暖通、照明、消防等;升压变采用SCB14型35kV干式变压器,高压环网柜采用断路器柜;辅助电源变压器采用小型干式变压器。
储能升压站:
配套建设1座220kV储能升压站,规模为:1)主变容量:建设220kV主变1台,容量为240MVA,采用双绕组变压器,变比为230±8×1.25%/37kV,阻抗为Uk=14%,接线组别YN/d11,配有载调压开关;2)220kV部分: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外布置;本期220kV出线1回,主变进线1回,母线设备1回。3)35kV部分: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布置于35kV配电室;本期/终期出线15回,包括9回储能系统接入、2回35kV接地变,2回35kV站用变以及2回备用。4)储能升压站部分厂用电采用双电源供电,一路电源(主供电源)引自本电站35kV母线,另一路电源(备用电源)引自10kV市政线路(暂定),经专用站用变压器降压至0.4kV。本项目升压站选用的厂用变压器单台容量为1000kVA,厂用电采用0.4kV级电压供电。
送出线路:
本项目储能系统经升压至220kV后,采用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鹅村站220kV侧,送出线路长约0.6km。
对侧扩建间隔:
本期在220kV鹅村站220kV侧改扩建出线间隔1个。
2.3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完成全容量投产。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220kV储能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通信工程、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扩建改造工程、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检测试验、协调工作、青苗补偿等。
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设计协调工作、项目管理服务等设计工作。
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芯、电池舱、PCS、升压变、站用电、通信、附属设备等配套设施)、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电站大数据综合管理系统(DMS)、集电电缆等及升压站所需要的主变、35kV配电装置、电缆、接地变、站用变、220kV户外配电装置、GIS、备用电源、控制保护设备、通信设备、避雷针、接地材料、暖通、消防、给排水、照明、220kV送出及接入设备材料、鹅村站220kV侧改扩建间隔设备等其他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的采购。以及设备和材料的监造、检测检验、保险、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等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护坡及绿化工程、机电安装、电气安装、调试工程、通信工程、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扩建(含停电措施)、进站道路、场内道路、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办公和生活(含业主和监理所需)等临设建设、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168小时试运行、项目验收(专项验收、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不限于:环评、林业、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档案、防雷、节能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筑物或构筑物变形监测、性能试验、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协助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清单内的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
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建设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查询网页截图)。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1至2023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10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2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或风电或储能)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3.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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