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破产案件中的法证会计服务暨法证会计师业务技能提升高级培训班

学术   2025-02-09 18:2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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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破产法明确赋予注册会计师对破产企业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的法定职能,在破产重整中,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担任管理人实施清产核资审计、开展管理人财务咨询、外部投资者并购财务咨询、债务人重组财务咨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财税咨询等服务实现业务创新。第二期“注册会计师破产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班”重点解析注册会计师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面临的问题,以期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操守,提高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的执业质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主讲老师

周逸,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学习内容

1、前言——注册会计师视野下担任管理人的现状、法律责任及难点及破产案件中的法证会计服务

2、破产管理人履职风险及案例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职业保险

3、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要点

——指定、接管、债权审核、税务申报等

4、强制清算业务流程及要点

——指定、接管、强制清算与自行清算区别

5、破产清算审计业务要点

——与常规审计的区别、审计期间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失败案例、管理人履职期间审计重点及案例

6、强制清算审计业务要点

7、集团型破产案件审计方法与审计策略

——在法院之外,是否可以进行实质合并清算;关联企业的范围;法院内的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出资人权益调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司法认定标准;实质合并破产的审计“统一口径”

8、破产审计报告要点 

——报告出具方、接收方及报告目的;破产清算/重整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混同专项检查报告;清产核资报告;审计报告内容

9、注册会计师与管理人(清算组)的沟通(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师角度)

培训时间、费用

报到日期:2025年2月28日

培训时间:2025年3月1日、2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


参加学习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二十学时证书、法证会计师技能证书等),3人以上团购价26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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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破产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教研人员。

培训会员

1、个人会员9800元/年(全年课程免费现场或视频直播,不限次数限个人)

2、单位B级会员12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6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3个名额

3、单位A级会员20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13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4个名额

4、单位贵宾会员34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27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5个名额

5、单位VIP会员会费15万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次数人数不限


报名咨询电话:13011096026(同微信) 张海


报名方式:编辑:单位名称+参加学员姓名+电话发微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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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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