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丨楚雄州电诈案件警情通报

政务   2024-10-27 17:19   云南  

电诈案件警情通报

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提升群众反诈意识,楚雄警方整理了近期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通报电诈警情,请大家及时关注,做好反诈防范。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1

虚假购物、服务类

2024年10月6日,罗某在农耕时接到一个“face time”的视频电话,称自己是微信客服,问罗某是否使用过微粒贷,罗某回复没使用过,但对方告诉罗某现在利息已经下调,使用下来很划算。经对方多次劝说,罗某便相信了对方。后对方以罗某使用的信用卡年利率高,可以为其降低信用卡年利率为由,指引罗某在某闪付上操作被骗37000元。

 案例2

刷单返利类

2024年10月1日,蕊某在工作群里看见有人发刷单返利的信息及加群的二维码,就扫码添加了一个叫高端就业交流的微信群。蕊某看到群里有人发刷单小程序和收红包的图片,也想去刷单赚钱,随后群里面就有人发消息说,点击小程序就可以领取红包。蕊某操作后就被人拉到另一个微信群内,被对方以购买电影票刷单返利为由骗走人民币86401元。

2024年10月3日,李某在家中用某听书软件听书时,有一名陌生人在APP内问李某要不要录书赚钱,李某觉得对方是正规平台就同意了,后对方通过QQ添加李某为好友,并发送链接让李某下载了一个“龙某文化”APP进行做任务刷单。期间进行过两笔转账并提现成功,直到10月9日李某再次进行做任务刷单时,对方客服以任务数不足为由,让李某多次转账后发现被骗,共计人民币31614元。

 案例3

虚假投资理财类

2024年7月,王某在刷短视频时,从某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自称是“现役军人”的周某,交流了一段时间后2人在网上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后周某称其有一个战友在经营一家碳排放交易公司,会发放一些内部消息,可以通过这些内部消息买股票赚钱,但是在部队上手机的管理比较严格,让王某使用提供的账号密码帮其炒股。随后王某自己也注册了账号并在网站上充钱,按照周某提供的内部信息来买股票。后周某以要和王某一起存钱过日子为由,让王某继续充值,凑够500000元后换成USD虚拟货币后,再把钱打回到王某银行卡上。王某不放心,说要把钱打到周某银行卡上,周某以自己是军官不便为由,说会安排人来找王某转钱。2024年09月2日,王某将100000元现金交给两名陌生人,后周某称离凑够500000元还差一点,王某又继续往周某提供的账号充值。几天后王某发现网站打不开,与周某失去联系,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金额168801元。

 案例4

机票退、改签类诈骗

2024年10月9日,叶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航空公司员工,因叶某第二天乘坐的航班需要检修,可以帮叶某办理退票或改签。叶某同意后按照对方指导下载了一个“云服务”的APP,登录后对方告诉叶某一个会议房间号,进入房间后便有客服接待叶某,后对方告诉了叶某一个网址,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改签。对方称可以赔付叶某300元航空延误费,但需要叶某开通企业收费功能,叶某提交申请后对方以开通需刷流水为由让叶某转账,叶某通过手机银行和二维码的方式向对方转账两次后发现被骗,共计损失219789元。

 案例5

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

2024年10月8日,晋某在家中接到一个号码为“654251”自称是北京反诈中心的工作人员电话,对方称晋某名下的银行存在卡异常需处理,如晋某质疑可信度,可由云南反诈中心联系晋某处理,后晋某接到一个+1(202)369-4155自称是云南反诈中心工作人员的FaceTime视频电话,对方称晋某名下的银行卡异常需处理。后晋某多次接到视频电话,然后对方在视频电话中指导晋某远程操作,晋某按照对方指引要求在支付宝和抖音上操作后,晋某又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及验证码后钱被扣除才意识被骗,损失金额38765元。

面对不断花样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请广大群众坚决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同时,深刻认识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直接或变相参与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来 源丨楚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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