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346号)和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对我县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随上游居民门站价格的调整同向调整,将我县天然气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9元/立方米,顺加0.18元/立方米,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阶梯气价,每档顺加0.18元/立方米。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346号)和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对我县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随上游居民门站价格的调整同向调整,将我县天然气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9元/立方米,顺加0.18元/立方米,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阶梯气价,每档顺加0.18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