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邬永杰
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杭锦后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所任职的杭锦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被评为“公安实绩考核”先进集体;2023年被评为“抓党建、强素质、整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整作风”示范单位;2024年被评为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从事公安工作以来,邬永杰同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奋发有为、踏实肯干,以严格规范的执法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打击成效。
从警25年来,邬永杰同志从基层做起,先后担任过森林公安局文秘装备室主任、政工法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等职。2020年,他由森林公安局转隶到杭锦后旗公安局,被调整到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工作。由于工作认真、细致、负责,2023年,他被任命为环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执法办案是主业,这就要求执法办案民警必须具备比较全面的法律综合知识。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邬永杰同志深感肩上的责任和压力,他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坚持将学习作为思想观念更新、思维能力提升、业务能力增长的重要手段,从多方面坚持不断抓好学习,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思想上,他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用党的思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作为副大队长,他不仅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知识,还经常督促大队民辅警积极学习,从而使得大队民辅警的整体理论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有明显提高,他本人也通过了全国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考试,取得了高级执法资格证。在工作中,他经常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请教,多动脑、勤动笔,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迅速成长为执法办案的骨干力量。
“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邬永杰同志始终坚持高定位、严要求标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作为副大队长,在配合主要领导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昆仑”专项行动、“保住候鸟”、“保卫黄河”和“生态安全屏障守卫”等专项行动,与办案民警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亲临案发现场,实地调查走访,及时进行证据固定,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21年以来,参与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刑事案件3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人。其中参与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公安厅督办案件5起,侦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及自治区级典型案例,多次受到公安部及自治区各级领导批示表扬。2022年5月参与侦办的内蒙古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并入选全国非法采矿典型案例;2022年参与侦办的“3.11”、“6.06销售假药案入选公安厅大要案榜单;2023年参与侦办的公安厅督办的“1.12”假冒注册商标案受到公安厅及市局贺电表扬;参与侦办的全市首例重点排污单位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被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为“两打”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并获得公安部七局贺电表扬及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光照批示表扬;2024年连续参与破获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滥伐林木案。案件的成功侦破,实现了规范执法与促稳定、保平安、优服务、强素质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有效维护了全旗生态安全和老百姓的健康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为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效,邬永杰同志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部署,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在执法办案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管理体系,注重全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提高执法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环食药侦大队主要承担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森林资原、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商品领域犯罪职责。为了工作,邬永杰同志加班熬夜、节假日加班加点是常事,但他从不抱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致力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程序来办理每一个案件,规范执法行为,从每个案件开始的接处警处置、受立案、案件侦办直到结案,将严格规范执法贯穿其中,使案件侦办的水平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杭锦后旗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从警20多年以来,邬永杰同志始终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怨无悔投身于公安事业中。他一直脚踏实地,扎根基层,一步一个脚印,从森林公安局普通民警、装备文秘室主任、政工法制室主任,副局长,再到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每一次角色的转换,岗位的调整都能够认真对待,并且在新的岗位上当好新的角色,不断在变化的环境中锻炼自我,充实自我,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无论工作任务有多繁重,他都毫无怨言,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情,他以自己的勤奋好学,执着能干的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邬永杰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更为打造新时期高素质一流警队、建设平安杭锦后旗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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