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县教育局党组(含下属独立核算学区、独立初中)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教育局党组及各学区、独立初中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网络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东街政府综合楼路口、县教育局大门口、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接访时间为8:30至18:00)
(三)举报电话:
19039671990(受理时间为8:30—18:00)
(四)电子邮箱:
Hxwdsxcz004@163.com
(五)通信地址:中共徽县委巡察办(东街行政综合楼1417室)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42300)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时限为: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10月12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