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文摘   2024-11-06 12:41   河北  


10月22日12时至11月3日10时,邢台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为切实推动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一线进行监督帮扶,查处一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企业。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布以下10家企业的典型问题。
一、南和区邢台市鑫荣建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全线停产;禁止国四以下车辆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本次预警期间及上次预警期间均有运输销售单,销售单显示,预警期间C25总计销售约1784方,C30总计约442.5方,水稳约1335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二、内丘县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增加脱硫剂用量,二氧化硫浓度由基准值130mg/m3降至91mg/m3,反应塔的总投料量减少为40t/d,干燥机停3台;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制造两套液体甲醇钠操作记录表,其中一份专门应对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另外一份为真实记录。执法人员对在该公司获取的真实记录换算,该公司2024年10月23日反应塔实际投料量为77.625吨,且干燥机预警期间最多停了2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三、威县盛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挤出硫化线4条,密炼机1台,开炼机1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只停产2条硫化挤出线,开炼机及密炼机均正常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四、平乡县振兴车胎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硫化机16台、开炼机2台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开炼机3台均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五、广宗县亿卓建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产;停止公路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的出料口仍残余部分未干结混凝土砂浆材料。通过查看该公司混凝土销售单,在10月24日、26日、27日、28日、29日、30日均有售卖记录,且视频监控损坏,无法查阅。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六、临城县河北昊风印刷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印刷、覆膜等涉VOCs排放生产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机于10月24日19时至21时进行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七、宁晋县宇天建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产;停止公路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磅房混凝土智能管理系统数据显示,该公司10月23日至11月1日累计发车174车次混凝土,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八、巨鹿县中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产;停止公路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混凝土生产线正在生产,且产品正在向厂外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九、临西县鸿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产;停止公路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现场有重型柴油车正在进行过磅称重。通过查阅发货台账,该公司于10月31日存在3条发货记录,11月1日存在23条发货记录,11月2日存在8条发货记录,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十、南宫市卓然新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停产;停止公路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台账显示10月22日、24日、27日、30日均有商砼生产记录,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

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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