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七)

2025-02-08 15:56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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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杨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气焊的职工张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白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发现公司车间仓库存放4桶稀释剂(共约48Kg)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8.3.3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人杨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从事热切割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牛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机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存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2024年10月30日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定期考核。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气焊的职工谭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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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静海应急
信息编辑:石蕊
审核:田文丽
签发:郝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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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位于静海区西南部,东临陈官屯镇,西北连子牙镇,北接梁头镇,西南与河北省大城县接壤,东南与青县相邻。镇政府驻东滩头村北侧,东北距城区18公里。全镇总面积98.7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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