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函,提醒全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收费行为。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不得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服务价格;不得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各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严格依法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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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函,提醒全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收费行为。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不得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服务价格;不得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各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严格依法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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