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扎青司法所联合地青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政务   2024-08-28 21:44   青海  

   


自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扎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用实际行动维护着辖区的和谐稳定。近日,扎青司法所联合地青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

此次纠纷的双方是布某、西某与卓某三户牧民,三方当事人因草原补贴的使用权问题争执已久,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不仅影响了彼此的生活,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为彻底化解这一纠纷,调解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调解员们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深入了解了纠纷的根源和背景。运用法律政策宣讲、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和疏导。调解员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都能够理性地看待问题,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核实了解了草场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争议焦点,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支持。在长达六小时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逐步平息了双方的情绪,消除了他们的积怨。

最终,在调解员们的持续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协议书。通过贴近基层、柔性灵活的调解方式,矛盾得以在基层化解,萌芽阶段被消除,有效避免了纠纷升级,及时解决了群众的忧难之事。这一成功调解不仅为这起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为扎青乡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供稿:扎青司法所

审核:桑尼

监制:久美朋措


杂多县司法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本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本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最新文章